环球小说网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40上(第1页)

余汐伊没有去唱K,一方面她有点累,一方面今天发生的事情桩桩都不简单,她没那个玩耍的心情,她不去,凌潮当然也不会去,搪塞一句有事,便和余汐伊一同坐公交回家。

车上没几个人,十分空静,空调风都显得阴冷,他们各找了单人位,一前一后坐下。

余汐伊不习惯这安安静静,又不知道聊什么,只好插着耳机听歌,堵上耳朵眼也堵上凌潮的嘴,虽然后者本也不想说什么。

下了车没几步就是小区门口,凌潮跟在汐伊后面一路送她至公寓楼下,她转身说句再见便迈上门口的三级台阶,站至平台又停下,踟躇半晌忽然转过身。

本以为凌潮已经走了,然而他依然站在一盏路灯下,双手插着裤兜平静望她。

汐伊抿抿唇,道:“我突然想起我妈做了蛋糕,我上去给你拿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你上来吗?”

“不了。”

汐伊于是上去了。

凌潮等了四五分钟,没等来蛋糕,“怎么是汽水?蛋糕呢?”

汐伊摸摸鼻子,硬着头皮说:“不知道,可能被我妈拿去店里了。”

她怎么可能告诉凌潮蒋慕根本就没有做什么蛋糕呢?

毕竟她最讨厌的就是撒谎。

凌潮对此没有多言,抛一抛汽水瓶,道:“那我走了。”

正欲转身,汐伊几乎是下意识开口叫住他,脚尖都忍不住往前一挪。

“你刚和他们说有事,是又要去朋友那?到底是什么朋友?”

她佯装不在意很久了。

原来她以为他说的有事是这样的,余汐伊你是真傻还是和我装的?凌潮心里又气又笑,本来今天忙了一天他不想去那边了,现在突然改变注意了。

但他不想这么直白告诉她,反而上前一步问:“余汐伊你现在是想管我的去向吗?”

她愣了。

“这对你很重要吗?”

他的脚尖几乎对上她的,凌潮垂眸见她瞥过脸,手指搅着衣服,沉默不语的样子,忽而泄了气,后退几步拉开距离。

“那就不要来管我。”

顿了顿,用平常的语气强调:“我不管你,你也别管我——行吗?”

她抬眼撞进凌潮的目光——没有看到愤怒,也没有看到悲伤,更没有挣扎与纠结,似乎他让她别管他真的不过字面意思,是发自真心的。

汐伊肩膀松下,点点头,听到自己说:“好。”

她听到凌潮脚步逐渐远去,回神看去时,他的身影挡在了颜色笼罩的植被后,只听闻拧开汽水的“噗呲”

之声,像是轮胎放了气,一会儿就从圆滚变成扁平。

门口的草地上落了一大片叶子,都说一叶知秋,如今这么多落叶,看来秋天真的到了。

————

先发一些,剩下写完了晚上八点发
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
热门小说推荐
大学生:暴君?我?

大学生:暴君?我?

好消息穿成皇帝逃过了体测哈哈哈哈哈哈坏消息是坏皇帝,人憎狗嫌的暴君龙尹指着自己我?暴君?我吗?(派大星痴呆jpg)哈哈这还活个屁摆烂发疯吧!人见人恨的暴君最近宛如脑子被驴踢。暴君设宴,目的杀了所有忤逆他的臣子。有骨气的老臣前来赴宴,宴席间指着暴君破口大骂视死如归。只见暴君一步步走向他,阴鸷的眼神微眯,俯身轻声道朕在练习高情商,求求你别让朕难堪。老臣?暴君落泪央求高情商啊,朕高情商啊!不久后老臣因为直言刚正,加官晋爵成为帝师。...

穷书生白捡娇夫郎

穷书生白捡娇夫郎

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
每日热搜小说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