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绕了两圈,看看时间,不少商场内的食肆都是接近打烊的点了,最后袁宿选了一家靠近城西的餐厅,主要吃广东菜,大概是不知道李忘吃不吃辣,有什么忌口,广东菜总是好吃且不会出任何错的,要说是袁宿当老板呢,心细,哪怕对着李忘这样一个根本不需要讨好的人,还是在追求不出错。
三个人进了店里,入座,袁宿将菜单递给李忘,李忘看都不看,递给白蕊,白蕊看了李忘一眼,点了两个菜,又递还李忘,李忘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白蕊有点儿咄咄逼人,只好打开菜单,点了个油鸡例牌,一份冰淇淋多士,再将菜单递给袁宿,袁宿点完,刚将菜单交还服务员,白蕊突然双手撑着头道:【李忘哥哥不喝点酒嘛?】
袁宿手顿住,看着李忘,眼神示意是不是李忘想喝酒。
妈的,这小贱货今天到底犯什么病,真是一次一次给她脸,现在还要骑脸了是吧,操。
李忘笑道:【今天可是你生日,你是主,我是客,哪有我喝酒的道理呀?袁总,我不喝。
】
袁宿没说什么,将菜单交给侍应,本以为火花到这儿就烧完了,谁知道白蕊丝毫没有把火灭掉的想法,又歪着头故作天真道:“【可是哥哥你刚才还不是和我说,你每天下班回家晚上都要喝酒嘛,我是在想,既然你本来就要喝,就在这里喝好啦,反正现在这里只有我和我妈,也都不是外人啊。
】
李忘打了个哈哈,心里彷佛刚掠过千军万马,操你妈的,没完了是吧,小贱逼,要不是认识了这么久,又刚才在公园里温存了一会,李忘简直以为白蕊是故意跟他过不去,但转念一想,就算白蕊是存心和他过不去,又能怎么样,自己大不了辞职不干,这个年代,谁和谁有多深的,不可磨灭的联系?所以他一边打哈哈,一边很敏锐感受到,白蕊似乎并不是和他过不去,而是和袁宿过不去,之前还不知道白蕊是袁宿女儿的时候,几次网调里,白蕊就有心把羞辱的词汇往母亲身上引,只要李忘说诸如”
能生下你这样畜生的女人也是个贱货“此类的话时,白蕊就特别兴奋,说现实点,这简直和开关一样,所以白蕊心里恨的是自己妈。
但是这是自己老板的家事,自己是谁?
自己是个打工的,有什么资格去管人家里事儿?
再退一万步,就是真沾亲带故,什么年代了,谁家没点儿自己的事,要你指点江山么,谁指点谁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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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